50家平臺涉足“禁區”,慌不慌?金融
前兩周銀監會出臺了一份57號文,對P2P最后6個月的整改驗收期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不少內容咱都很討厭是吧……(附解讀:最后6個月,平臺小心“猝死”!)
前兩周銀監會出臺了一份57號文,對P2P最后6個月的整改驗收期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不少內容咱都很討厭是吧……(附解讀:最后6個月,平臺小心“猝死”!)
其中牽涉到的一個問題是定期理財還能不能做,幾位童鞋看完后就問我:P2P往后是否只有散標可投,定期和活期的理財計劃通通要嗝屁?
這事情大伙兒也別太過危言聳聽,監管可沒有明文禁止活期與定期哦,只是其中的一些模式行不通罷了。
一
定期理財也好,活期理財也罷,從根本出發都涉及到一個概念:債權轉讓,大家都懂吧,我再簡單解釋下。
雖然說是“投資”P2P,實際上就是把錢借給他人,我們同時獲得一系列相應的債權。
哪天我們也需要用錢了,但手頭緊咋辦?把手中的債權“賣”給其他投資人,提前把本息收回就行。這就是P2P當中債權轉讓的基本模型。
而債權轉讓這個不起眼的玩意,恰恰是P2P發展這么多年來最核心的一環,也是一部分所謂金融創新的出發點。
廢話說完,那么目前在P2P平臺上,有哪些產品會涉及到債權轉讓呢?
一、出借人之間的債轉
字面意思都理解吧,但細究起來還可以分為“主動”與“被動”兩類。
主動債轉便是那種最純粹的模式,前面已經提過,可以滿足投資人基本的流動性 需求;
被動債轉則是根據用戶授權進行的理財計劃產品,比如拍拍貸的彩虹計劃、宜人貸(5000元起投,最高返利158元)的宜定盈等等,它們本質上不受投資人的控制。
這也就是今天主要吹牛,啊不討論的內容……
二、資產端之間的債轉
簡單說來,這其實是以前講過的P2N模式,網貸平臺對接小貸公司、保理公司等第三方機構,將這些已經形成的債權通過P2P平臺轉讓給投資人。
這雖然有助于平臺開拓資產端,但無形中增加了風險,很早就被禁止了。
三、超級放貸人模式
上次說過,直接復制吧:不少平臺選擇以個人名義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再通過P2P平臺把這筆債權轉讓給投資人,形式可以是散標,可以是集合標。
這在57號文里面已經被直接禁止,當然我也提到過另一種可以替代的模式,有興趣翻翻過往文章。
單從監管要求來看,后兩類已被一棍子打死,大家以后看到平臺有此類現象,投資前最好多評估下風險,別冒進。
對接第三方機構的話會在項目詳情里注明“本債權由xx公司提供”,超級放貸人模式可以看看披露的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是否為平臺高管。
那第一類是否就合規了呢?也不盡然!
57號文中規定只有“出借人之間低頻次的債權轉讓”可以繼續進行,換句話說,“高頻次”的理財計劃與活期就不能做了唄。
然后大伙兒就發現,這他喵的不就是說定期產品和活期產品已經嗝屁兒,咱投投散標得了。
錯!錯在混淆了概念!
二
大家一定看了很多關于政策解讀的文章,也看了不少P2P的投資技巧,可能會自然而然地把“定期理財”與“自動債轉”等同起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確實所有的定期理財計劃都得下架,根據統計現在涉及此類產品的知名平臺有50家,很刺激啊……
但實際上,有些平臺的理財計劃可以匹配期限完全相同的散標,無論是投資期限還是預期收益都與散標完全一致,只不過搞個理財計劃方便投資,這種是沒有問題的。
這么說大家可能不懂,舉個例子吧,投哪網(你投資我額外送獎勵,快來撩我!)有個安心計劃,便是基于“期限和收益配置情況”進行債權匹配,并不存在債權轉讓的行為(不是廣告啊)
當然更多的是“反面例子”,這里不厚道地拿點融網舉例(對平臺沒有偏見,比較典型罷了)
這是點融網1月期的月月盈,但大家仔細看會發現團標債權由3月、9月、24月等等不同期限的散標組成。
此類情況下,當我1個月投資結束后,平臺必須要通過自動債轉將我匹配到的散標轉讓給他人,否則債權會出現站崗現象。
還有一類定活組合產品也類似,即那些鎖定期之內不能轉讓,一旦過了鎖定期可以隨時轉出的理財計劃。
比如人人貸(11000元起投,最高額外返現88元)的優選計劃,和普通的定期產品沒太大區別,只是多了一重“手動退出”的方式罷了。
從57號文的規定來看,第一種期限100%匹配的定期產品不會有違規行為,可以放心投資。
但后面兩種因為牽涉到“高頻轉讓”的問題,很大概率會被禁止發放,現在很多平臺都有此類產品,影響還不小誒……
至于活期理財就不說了,99.9999%會被判死刑,當然不排除某家平臺活期產品匹配的全是1天期限的借款標,是吧=。=
三
監管啥啥的扯完,我想說一點人性化的東西:我并不希望把這些理財計劃一刀切啊!
車貸、企業貸這種幾萬、幾十萬的散標還好說,個人信貸資產一筆借款金額可能不過1、2千,我就算只拿10000出來投資,那也得折騰老半天,糟心不糟心!
而投哪網那種不涉及債轉的定期理財,匹配的時間特別長,反正我不知道它們“匹配速度:快”是怎么定義的。
說實話,如果真的因為高頻轉讓或期限錯配的原因,而把大部分的理財計劃強制取消的話,對P2P投資人的體驗會造成不小的影響,很不方便。
就和去剛兌這事一樣,在大方向的把控上沒有任何問題,但不顧當下的實際投資環境,直接一斧子砍掉,真的很不明智!
真心監管能出一些折中的法子來幫助平臺和投資人平穩度過這艱難的時期,金融大環境要考慮,投資人的利益也得考慮,是吧?
【來源:網貸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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