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莫名其妙多一張機票,飛豬等被指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快訊
近日,紅星資本局調查發現,有消費者只需要購買從A地到B地的機票,但飛豬、去哪兒等平臺在未告知這些消費者的情況下為其購買了“從A地到B地、從B地到C地”的聯程機票,且從中賺取的利潤更厚。
有消費者發現,自己的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張“機票”。
近日,紅星資本局調查發現,有消費者只需要購買從A地到B地的機票,但飛豬、去哪兒等平臺在未告知這些消費者的情況下為其購買了“從A地到B地、從B地到C地”的聯程機票,且從中賺取的利潤更厚。
有民航業內人士告訴紅星資本局,這一現象已存在多年。有價格倒掛的現象,就會導致市場上有人鉆空子。現在機票銷售正常的代理費很低,而賣一張這種機票出去能掙得更多。
返程飛機莫名多出一張“機票”
10月末,譚女士在飛豬平臺購買了中國往返新加坡的機票。
其中,回程航班為11月7日的四川航空3U3910,從新加坡樟宜機場飛往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她以1403元/人的價格買下兩張回程機票。
不過,譚女士告訴紅星資本局,11月7日,在她值機時,“柜臺的工作人員問我,你的行李只到成都嗎?當時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但我沒多想,結果點進航旅縱橫發現多了一張票。”
(注:公開資料顯示,航旅縱橫是中航信移動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產品,被譽為“國家隊產品”,其能提供及時、全面的航班信息,且提供值機選座等功能。)
航旅縱橫截圖顯示,除了譚女士主動購買的中國往返新加坡的兩張機票外,她的名下還多了一張“機票”——11月8日從成都天府國際機場飛往甘南夏河機場的3U6395航班。
航旅縱橫截圖,圖由受訪者提供
11月7日,譚女士聯系飛豬客服,質疑平臺方盜用她的信息私自購買機票。客服向她解釋稱,“我們這邊不會(盜)用您的信息買票哈”,但其始終未正面回應為何會多一張“機票”。
飛豬客服未正面回應為何會多一張“機票”,圖由受訪者提供
由于多出來的航班同樣由四川航空承運,譚女士致電四川航空的客服,并索要了電子客票行程確認單。
電子客票行程確認單顯示,這兩個航段(新加坡—中國成都、成都天府—甘南夏河)在同一票號下,票價總款為191.7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1035元。
四川航空的客服告訴紅星資本局,上述兩個航段在同一票號下,這屬于聯程客票。而電子客票行程單上的票價總款,就是航空公司出這張聯程客票實際收取的價格。
截圖自電子客票行程確認單
也就是說,譚女士花了1403元在飛豬平臺上購買了從新加坡到中國成都的機票,但四川航空的實際出票為包括兩個航段的聯程客票,且實際出票的價格更低,只需約1035元。
那么,其中的368元差價進了誰的口袋?
業內人士:價格倒掛導致有人鉆空子
有民航業內人士告訴紅星資本局,這一現象并不新鮮,在多年前就存在。
該業內人士稱,航空公司在為機票制定價格時,考慮到銷售和客座率等方面的需要,聯程機票的價格一般會比正常機票相對便宜。
“有一些小機場的航班,客座率比較低,飛的人少,那航空公司在銷售政策上可能會連一下。像這個例子(指譚女士的聯程客票),它帶一段國內段(成都天府到甘南夏河)應該就會便宜一些,這是為了促銷。”該業內人士對紅星資本局說。
紅星資本局在四川航空的官方小程序查詢發現:
12月1日,從新加坡樟宜機場直飛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標準經濟艙的價格為1790元;若選擇從新加坡飛往成都、次日抵達甘南夏河機場的聯程機票,標準經濟艙則為1630元。
以此計算,兩者之間的價格差距約為160元。
截圖自四川航空的官方小程序
前述業內人士還分析稱,有OTA平臺、機票代理商利用航空公司的政策低價購買聯程機票,但乘客本身對第二航段完全不知情從而放棄乘坐;或者,有懂行的乘客會購買此類低價聯程客票,主動放棄乘坐后續的航段,這在業內被稱為“棄程票”。
“有價格倒掛的現象,就會導致市場上有鉆空子的行為,這主要是利益問題。”該業內人士稱,現在機票銷售正常的代理費很低,而賣一張這種機票出去能掙得更多。
其他OTA平臺也有類似操作
事實上,不僅僅是飛豬平臺,其他OTA平臺也有類似的操作。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網友“正義喵”曾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投訴過去哪兒旅行。
正義喵告訴紅星資本局,今年10月,她在去哪兒旅行平臺上購買了廣州往返大連的雙人機票。其中,回程航班為10月29日的南方航空CZ6467,從大連飛往廣州,為1031元/人。
不過,正義喵通過南方航空的小程序發現:她的名下多了一個航段,是10月30日從廣州白云國際機場飛往遵義茅臺機場的CZ3313號航班。
圖由受訪者提供
在發現多了一個航段后,正義喵找過去哪兒旅行的客服,“他們給我的說法是:他們什么第三方的工作人員出錯了,但是我不接受,這不可能是個人的錯誤。”
正義喵告訴紅星資本局,經過查詢后,她發現這實際上是聯程機票;而且,根據南方航空開具的電子客票行程單,這張聯程機票的實際出票價為640元。
圖由受訪者提供
也就是說,正義喵花1031元在去哪兒旅行上購買了從大連飛往廣州的機票,但南方航空的實際出票為包括兩個航段的聯程客票,且實際出票的價格更低,只需640元。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譚女士和正義喵都向平臺方發起了投訴。
其中,譚女士購買機票的錢款已全額退還;而正義喵認為平臺方的行為涉嫌欺詐,要求去哪兒旅行退一賠三,截至發稿,尚未有結果。
律師:
是否構成欺詐要看消費者利益是否受損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文彬告訴紅星資本局,OTA(在線旅游)平臺的上述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平臺賣給消費者的是什么東西?消費者要清楚地知道這些,才能決定買還是不買。” 宋文彬告訴紅星資本局,消費者要購買的是從A地到B地的機票,但OTA平臺在沒有征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為其提供的是從A地到B地、從B地到C地的聯程機票。
而對于正義喵所主張的平臺方涉嫌欺詐、要求退一賠三,宋文彬認為,判斷平臺方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是否有欺詐行為的前提是:消費者因此受到了損失。
不過,宋文彬告訴紅星資本局,在這一案例中,消費者很難證明自己受到了損失,也很難認定平臺方有欺詐行為。
“比如說,我在選擇購買新加坡直飛成都的航班時,有一個航班只賣1200元,但我花1403元買了這張聯程機票(購買時不知是聯程),那可以說我作為消費者受到了損失;但如果這張聯程機票在當時所有航班中是最便宜的,那這無法說明消費者受到了損失。”宋文彬說。
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也告訴紅星資本局,在這個案例中,關鍵點在于:消費者購買聯程機票的錢款是否足以單獨買到第一個航段的機票。
以譚女士的案例來看,她在飛豬上花了1403元實際購買到的是從新加坡到中國成都、從成都天府到甘南夏河的聯程機票,那么,1403元當時能否在市場上單獨買到第一個航段的機票?
趙占領認為,如果1403元當時在市場上無法買到新加坡直飛中國成都的機票,則消費者利益沒有受到損害,雖然平臺方利用航空公司的政策賺取了差價,但這一行為不構成欺詐;如果當時這一價格能買到直飛機票,則構成欺詐。
放棄乘坐后續航段會被拉黑?
業內:涉及票務的,(黑名單)暫時還沒那么細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對于“棄程票”,網絡上有各種各樣的說法。有網友稱,如果購買了聯程機票但放棄乘坐其中的某個航段,會被航空公司拉入“黑名單”,無法再購票。
11月22日,紅星資本局致電南方航空、四川航空,兩家航司的客服均表示,如果乘客購買了聯程航班,可以放棄乘坐后續的航段,不會被拉入“黑名單”。
其中,四川航空的客服還提醒紅星資本局稱,乘客可以只坐第一個航段,放棄后續的航段;不過,乘客不能跳過前面的航段,直接去乘坐后續的航段。
前述民航業內人士也告訴紅星資本局,目前,民航業有拉黑乘客的制度,但“拉人”很謹慎,一種是“老賴”(被限制高消費人員),一種是對安全有影響的乘客,比如機鬧人員、往飛機發動機丟硬幣等人員。
“這種涉及到票務的,(黑名單)暫時還沒到那么細的地步。”該業內人士對紅星資本局說。
不過,該業內人士向紅星資本局介紹稱,目前,國外的航空公司有相應的黑名單制度,如果乘客多次棄程,會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再購買該航空公司的機票。
宋文彬告訴紅星資本局,未來,如果國內也有類似的黑名單制度,那OTA平臺隱瞞消費者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乘客被列入黑名單,這也算是對消費者利益的損害,構成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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