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化敵為友”觀點
此前為了奪得音樂版權而爭得分外激烈的在線音樂平臺,如今卻握手言和、達成合作。
此前為了奪得音樂版權而爭得分外激烈的在線音樂平臺,如今卻握手言和、達成合作。9月12日,阿里音樂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共同對外宣布,雙方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各自將旗下獨家代理的音樂版權資源轉授給對方。經過此次合作,無疑使雙方擴充各自的版權資源,而這又是否會對在線音樂的市場格局帶來影響?
據目前公布的信息顯示,此次轉授權合作,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將把旗下獨家代理的環球音樂、華納、索尼等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轉授給阿里音樂,而阿里音樂則將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寰亞等公司的音樂版權轉授給騰訊音樂娛樂集團,這意味著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QQ音樂、酷狗音樂和酷我音樂,將獲得五月天、林宥嘉、田馥甄等歌手的作品,同時阿里音樂旗下的蝦米音樂則能獲得BigBang、周杰倫、李宇春等歌手的作品。
“隨著今年上半年獲得環球音樂后,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一家獨大,占據不小的市場規模,與之相比,阿里音樂的市場規模則較小,但也擁有著包含了熱門歌手作品的獨家代理資源,此次的合作對雙方而言均進一步補充了資源庫并提升了自身的競爭力”,投資分析師許杉認為,“除此以外,以往各在線音樂平臺為了版權往往是下重金,此前曾有消息稱,環球音樂尋找合作方時,授權費在多家在線音樂平臺的爭奪下,哄抬至3.5億美元現金加1億美元股權,此次轉授權也相當于在一定程度上分攤成本?!?/p>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政府層面也在推動在線音樂平臺進行版權轉授權。就在阿里音樂與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宣布達成合作的當天,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也就網絡音樂版權有關問題約談了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云音樂、百度太合音樂主要負責人,并指出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等現象不利于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并強調購買音樂版權不得哄抬價格、惡性競價,避免采購獨家版權,要推動網絡音樂作品轉授權,消除影響網絡音樂廣泛授權和傳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礙。
據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QuestMobile日前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7月在線音樂App月活躍用戶規模的前三被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酷狗音樂、QQ音樂和酷我音樂包攬,而網易云音樂和蝦米音樂則分別位列第四和第五。
但隨著版權轉授權的合作,各大在線音樂平臺的版權實力重新洗牌、更新,或使市場格局發生變化。許杉認為,此次阿里音樂和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的合作或許也是為了后續的發展鋪路,“當平臺與唱片公司達成的授權合作到期后,在線音樂平臺會為了新一輪授權而再次競爭,假若這兩家公司中的某一家沒有獲得續約,而是由對方獲得,基于此前的合作也許能再通過轉授權的方式得到版權,保證自身的曲庫資源不會受到影響”。
在一米觀察創始人王毅看來,版權是在線音樂平臺吸引用戶選擇的關鍵要素之一,但只是前期階段,后期若想維護用戶、保證用戶黏性,光有音樂版權是不夠的,還要提供較好的服務。從業者表示,未來轉授權模式應會繼續出現,因此在線音樂平臺獨家擁有版權的機會將降低,這也將進一步要求相關平臺在如何給用戶帶來高質量體驗感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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