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塔被訴訟,“無人泊車”引爭議快訊
阿維塔因“無人泊車”功能被一直訴訟告上了法庭。
編輯導語:只有法規健全,高等級自動駕駛,甚至無人駕駛,才有落地推廣的可能性。
阿維塔因“無人泊車”功能被一直訴訟告上了法庭。
起因是,日前,重慶一位居民聲稱,在自家地下車庫多次目擊一輛阿維塔汽車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自動駛過并停入車位,而從未見過車內有駕駛員。該居民擔心一旦發生事故了,不知道該找誰負責,希望有關部門能管一管。
隨后,上述車輛車主出面回應稱,在測試新款阿維塔的無人泊車功能?!凹热粡S家敢生產這個功能,憑啥不能用”。
但上述居民并不認同這樣的說法,一紙訴訟將阿維塔告上了法庭,希望由法律來明確無人智駕的權責問題。其中訴訟要求包括:第一,希望阿維塔能更好地履行監管責任,依法依規推行新技術,避免對公共安全造成影響;第二,希望阿維塔取消在小區內進行無人駕駛泊車的功能,最好能禁止該汽車使用無人駕駛泊車。
對此,阿維塔官方也進行了回應稱,這個功能在設計之初就做了充分的安全考量,依靠強大的感知能力、計算能力以及多重安全冗余,車輛能夠自主處理多種風險場景,遇到動靜態物體能夠自動繞行或者剎停,遇到狹窄通道會車,也能夠根據情況選擇停車甚至倒車讓行。當然,該功能目前仍被定義為“輔助駕駛”功能,用戶需要全程通過手機保持對車輛的監控并做好隨時接管的準備。
在這份回應中,阿維塔強調“泊車代駕”依然屬于“輔助駕駛”范疇,因而車主依然是第一責任人。該消息一出,迅速引發了網絡上廣泛討論。
“無人泊車”引爭議
網絡上關于此事的議論,呈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勢。
有不少網友認為,在小區車庫這種人流、車流密度較強的地方,使用“無人泊車”功能存在安全隱患,一旦出現技術故障或者誤判,就會引發安全事故。而且,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一旦發生事故,如何界定責任、處理爭端,都將是難題。
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認為應該尊重科技的發展,既然車廠研發并且推出了該功能,則是驗證了其安全性。“推出功能不就是為人服務的嗎?!?/p>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當前政策層面還未有相對清晰的統一劃定,L2-L4不同級別自動駕駛(事故)責任劃分也不同。車企堅持宣稱這是輔助駕駛,而實際操作卻是無人駕駛,這其實是行業的“灰色”地帶。
事實上,阿維塔并不是行業首家推出該功能的車企。根據中車網查閱獲悉,如今市面上大多數的車型都已具備“代客泊車”功能。針對該功能,中車網咨詢了以為傳統車企高層,他表示:“我們主張使用代客泊車功能時,用戶需要在車內觀察車輛周圍的情況和車輛的狀態,并隨時準備接管車輛。也要求銷售在交付車輛的時候提醒用戶?!?/p>
相比之下,大多數車企仍是需要用戶自發性遵守上述規則。如理想汽車客服表示,使用過程中駕駛員均需保持對車輛的主動控制,并密切關注周邊環境。當被問及是否會主動提示用戶時,對方并無答復。
中車網注意到,多家車企對于代客泊車輔助的功能描述基本符下以下介紹:
在駕駛者下車之后,車輛能夠在停車場自動尋找車位并完成泊車,在泊車過程中,如果遇到占道車輛或行人,系統能減速剎?;虮茏尷@行;如果目標車位被占用的情況,系統還能自動選擇附近的空余車位繼續泊車。
業內人士認為,從上述描述來看,這與車企主張的“使用該功能時,駕駛著需要保持對車輛的主動控制”并不相符,已經是在特定環境下的無人駕駛功能范疇。
從這個角度來看,代客泊車功能實際上已經達到了L3乃至更高的L4級的水平,也就是所謂的某些特定場景下的完全自動駕駛。 而所謂的需要駕駛員對車輛主動控制事實上已經解放了其手和腳,智駕系統在此時完全接管了車輛。??
那么此時如果發生了事故,責任應該誰來付,駕駛員還是智駕系統?
法律法規的“灰色地帶”
有觀點認為,無人代客泊車本質上是L2+級別的車輛駕駛輔助功能,是為駕駛者提供輔助,并不是完全自動駕駛。在L2和L3級別自動駕駛情況下,發生事故前車輛會進行提示,如果車內人員未能及時做出反應,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另有觀點認為,無論駕駛員是否在車內,一旦車輛發生事故,其本質都涉及到車輛與其他車輛或行人之間的侵權問題。對于責任的判定,需要依據當前的交通法規來執行。
從法律層面來講,我國雖然在部分地區、部分城市開放了L3級試點以及允許L4級的Robotaxi運營,但針對于乘用車的L3,尚沒有通過法律的形式正式放開。
但在部分地區已經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如《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中規定:
有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責任的,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網聯汽車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賠償后,可以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
北京市經信局也曾發布《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對無人駕駛事故責任認定提供了明確規定:
上路行駛期間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和認定。車內有駕駛人的,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車內無駕駛人的,則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進行處理。
而從阿維塔官方回應以及中車網咨詢的車企來看,車企認為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無論是否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均為車輛的主要操作者,需對駕駛任務保持警覺并隨時準備進行接管控制。配備駕駛人的智能互聯網汽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進行處罰;發生交通事故且智能互聯網汽車一方負有責任的,該車輛的駕駛人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事實上,車企對此也是有苦難言,有車企高層向中車網透露:“車企更希望能盡快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出臺、落實?!?/p>
但如此之下,也有一個矛盾點產生,就是車企是否有責任有義務來提示駕駛者使用該功能時的風險;在發生事故時如何界定是系統出現問題還是人為接管不及時?
對此,中車網咨詢了相關律師。他表示,從法律制度上看,如果法律沒有明確的準入限制,可以理解為允許。但另一方面,如果軟件控制邏輯本身存在問題,應當由制造商、集成商承擔責任;可如果是使用者的操作不當造成的,那么應當由使用者承擔責任。
他強調,其實這里面也存在爭議?!爸悄荞{駛控制系統是否包含了足夠的應對突發情況的符合法律和道德價值判斷的操控邏輯,比如在緊急情況下不得以碰撞路人或財產時,所采取的剎車避讓措施是否充分;另外,如何證明控制系統并沒有放任損害他人人身或財產的控制邏輯?!?/p>
此外,他表示,廠家是有義務來提醒駕駛者該功能使用的限制性的。且根據當前法律法規來看,無人駕駛在法律上仍屬于政府特批才能在部分區域上路行駛的狀態,因此廠家推出有可能令使用人脫離車輛的功能是否存在過錯,也是區分事故責任的一個比較關鍵的因素。對于地庫停車,駕駛員離開了車輛,形式上也屬于脫離車輛,讓車輛自動駕駛。那么該情景發生的區域及相關車輛,如果沒有經過批準,這樣的駕駛行為應該屬于不合法使用。
“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還要依據多方因素綜合判斷,實際也是一筆糊涂賬。”
對于本次事件引發的討論,業內人士認為:“這次事件也是為自動駕駛推廣敲響一個警鐘?!彼硎荆@有助于提升大眾對于智能駕駛的認知和理解的。只有法規健全,高等級自動駕駛,甚至無人駕駛,才有落地推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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