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叫停金交所違規產品 7月15日前停止增量金融
《清理整頓通知》責令互聯網平臺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 各互聯網平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下稱。
P2P評論訊 7月12日,深圳市金融辦發布《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各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
7月12日,深圳市金融辦發布《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各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上述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通知表示,在近期排查中發現,部分互聯網平臺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如權益拆分等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資金池、粉飾包裝高風險資產等問題,存在較大風險。對于7月16日以后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互聯網平臺,深圳市金融辦將會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現場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下稱“清理整頓通知”)被公開,劍指互聯網理財平臺與金交所合作的收益權轉讓拆分模式。
《清理整頓通知》指出,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一旦信用風險爆發,就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對此類違規行為,《清理整頓通知》責令互聯網平臺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同時,互聯網平臺須積極配合各類交易場所,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對于2017年7月16日以后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互聯網平臺,《通知》要求各地整治辦會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對相關互聯網平臺開展現場檢查,并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據網貸天眼此前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28家互聯網理財平臺仍在發售“金交所”產品,與28家互金平臺合作發售產品的地方金交所(中心)共有19家。
附:關于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金融業務相關情況的通知
各互聯網平臺:
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有關意見,以及人民銀行17部委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銀發〔2017〕119號)要求,明確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期間各類違法違規業務“嚴控增量、化解存量”。近期我辦在排查中發現,部分互聯網平臺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違法違規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停止違法違規業務增量
我辦在排查中發現,部分互聯網平臺通過與交易場所合作,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各種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產品無固定期限、資金和資產無法對應,存在資金池問題;一些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風險,甚至將高風險資產進行包裝粉飾,向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資者出售,存在較大風險。請各互聯網平臺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工作相關要求,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上述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并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對于2017年7月16日以后仍繼續與各類交易場所開展違法違規業務的互聯網平臺,我辦將會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現場檢查,一旦發現未按規定停止違法違規業務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二、限期開展自查并報送自查報告
請各平臺對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的情況進行自查,填寫附件一表格并撰寫自查報告,報告模板參見附件二。
請將上述自查報告及附件表格于2017年7月14日(周五)前以紙質件及電子版形式報送。紙質版加蓋公章后郵寄至: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4117室。電子版通過郵箱報送,郵箱地址:jrb@shenzhen.gov.cn。聯系人:劉謙 88120531,陳陽潔 8812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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