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為什么不把服務費算進利率里金融
提現所產生的成本與提現金額沒有關系,為什么信息費要按照交易金額的比例收取,L平臺收取投資人收益的5%。
前段時間在論壇里看到有投資人提問:“看到好多平臺不僅要收提現費,還要收管理費,為什么,直接降低預期利率不就行了”。
前段時間在論壇里看到有投資人提問:“看到好多平臺不僅要收提現費,還要收管理費,為什么,直接降低預期利率不就行了”。相信許多投資人也不喜歡分門別類的收費辦法,計算繁雜且不易看清實際收益,若是把這些費用全部算進利率里,直接給出實際收益,簡單明了,別這費那費了,豈不是美滋滋,何苦脫了褲子放屁呢。
這種計費方式雖然簡潔易懂,卻不是一個好的計費系統。無論是提現費、管理費,還是信息費、中介費,我們暫統稱為服務費――投資人享受信息搜集服務所需要支付的費用。按照與交易額的關系,進一步把服務費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按照交易金額計算,另一種按照交易次數計算。前者如信息費,L平臺收取投資人收益的5%,若當期投資人獲得利息收入100元,就要交5元給平臺,后者如提現費,W平臺規定,無論提現金額是多少,都要繳納2元一筆的提現費,這個費用與交易金額無關,只與交易次數有關。
在技術上,我們可以把信息費算進利率里,它和利率一樣,都是交易金額的一個比例,而且它是一筆確定的支出,只要投標了,就一定使用了網貸平臺的信息中介服務,所以通過降低回報率的方式收取信息費合情合理。但提現費卻不一樣,這筆費用的支出具有不確定性,你投了W平臺的標的甲,回款后可能并不提現,而是續投該平臺另一標的乙,那么甲標通過降低回報率扣除的提現費用不就白交了嗎(按照降低回報率的收費策略,每個標的都含有提現費)?這就是不把提現費合并進回報率中的原因,只有當提現行為發生了,再對用戶收取提現費才是合理的。
以上兩段體現了“費”的一個合理性――靈活,誰使用誰繳費。這就是為什么我國的道路養護費用出自燃油附加稅,而不是個人所得稅,誰用路誰繳費才公平。
第二,為什么信息費要按照交易金額的比例收取,提現費卻要按照交易次數收取。這是由服務的邊際成本決定的。信息費是對資產拓展工作價值的回報,而資產拓展成本與資產價值息息相關,標的金額越大,所投入的風控成本就越高,但這與信貸員提成相比還不夠明顯,標的金額直接決定了拓展該項資產的信貸員所能獲得的提成,借款人多借一點,信貸員提成就會高一點,因此永遠不會有邊際成本為零的時候,資產拓展成本對交易金額敏感,所以信息費按比例收取。相反地,提現所產生的成本與提現金額沒有關系,提現20萬所產生的成本與提現10萬所產生的成本是一致的,即存在邊際成本為零的階段,成本對交易金額不敏感,所以提現費可以按次收取。
第三,就算在技術和成本結構上可以把信息費算進回報率中,平臺運營團隊也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對投資人來說,回報率和平臺安全性是最重要的決策變量,規模相似的平臺比拼的重點就是回報率,把信息費算進回報率無疑會降低名義回報率,這簡直是一場運營事故,回報率這種主要決策變量比手續費這種細枝末節的信息傳播得遠且更受關注,低回報率會嚇跑潛在投資人。你可能會說,實際回報率并沒有那么高啊,但很多時候,虛的東西會比實的東西產生更實在的價值,人不是純粹理性的機器,就如同在通貨膨脹期,你欣喜于名義工資的增長,而傾向忽略實際購買力的下降,這種現象廣泛存在,費雪稱之為貨幣幻覺。
最后,不把服務費算進利率里更契合信息中介定位。在形式上,把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全部打給投資人,而向投資人及借款人另外收取服務費,更有助于明確平臺的信息中介定位及借貸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吃息差更像是信用中介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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