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押金違約,支付寶能否先行賠付觀點
騎自行車,原本是一件很休閑的事情,搭上互聯網支付及共享經濟的便車后,一切可以變得更便捷。那么由此衍生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擔責又是什么?
近期,酷騎單車,小藍單車等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均出現被大批量用戶投訴押金、余額難退,不少消費者在進行了一系列的投訴維權行動后,都害怕最后面臨不了了之的局面。
消費者許多經歷過:聯系商家協商不成,向消費者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交投訴,向工商部門投訴舉報,最后只落得一個中止調解的結果,當然他們可以選擇到人民法院走法律訴訟程序,鑒于需要面臨的訴訟時間、成本及所需的經驗技巧,往往不是每位消費者都認為有所把握的。
騎自行車,原本是一件很休閑的事情,搭上互聯網支付及共享經濟的便車后,一切可以變得更便捷。每一位用戶在開始一次共享單車的行程前,都必須依賴于互聯網移動支付,進行充值押金和消費預付款。
中國共享單車的誕生之初,讓國家有關的十個部委都分不清各自具體的規管范圍。直到有關的發展指導意見出臺后,針對性的立法法規依然需要不斷完善。在此相對的政策空白期,無疑也是一些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平臺切入共享單車領域的紅利期。謹慎地看,這時候共享單車企業完完全全是有機會對用戶耍一些貓膩的。
所謂第三方支付平臺,不應當只是一個賺取資金流通手續費的平臺,而可以是誠信體系的構建者,這一體系可以在未來全面覆蓋商戶及個人用戶。隨著誠信體系的逐步完善,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對合作商家將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扶持誠信商家,而對于不誠信乃至欺詐的商家則進行堅決封殺。第三方支付平臺應將不誠信行為納入到信用記錄中,讓不誠信的一方在未來可能會影響其使用其他金融類的服務,甚至與其他支付平臺共享黑名單。
實際上,早在2005年,支付寶就提出‘你敢付,我敢賠’的口號。2009年支付寶在對一些不誠信商痛下殺手后,還曾回應支付寶與公安機關一直保持溝通,在完成對用戶的先行賠付后,搜集用戶的相關情況,代表用戶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代尋求以法律手段對欺詐、違約的公司進行責任追究。走過了八年到今日,支付寶有不忘初心嗎?
支付寶用戶賈小姐于11月2日從打開支付寶進入其中的“共享單車”頁面,在把押金交給了小藍單車后,發現路面無車可用,于是當天就申請退款,但押金遲遲不到賬。令她更擔心的是,在微博發現了存在不少類似遭遇的用戶。
賈小姐曾多次撥打小藍單車客服均不能接通。她還聯系了當地(秦皇島)消協投訴,但被告知須與小藍總部所在地消協聯系。隨后她后試圖聯系小藍注冊地天津消協,但對方電話總是太忙而無法接入,聯系消協的微博更是無人回應。賈小姐最后聯系了支付寶,但平臺表示不承擔責任。
觀察近期遭遇酷騎單車、小藍單車退款難的用戶們,當中確實有不少用戶宣稱從押金繳納到騎行結束,全程只使用支付寶app進行操作(親測后發現,確實可以這么做!),始終沒有下載共享單車運營方的app。他們選擇了信任支付寶,才開始了共享單車之行,那么支付寶有給用戶顯示出一個有承擔的平臺形象嗎?
支付寶推出自己的“共享單車“頁面,收錄了各個共享單車品牌,但未以顯眼方式明示共享單車品牌與支付寶的關系。當單車運營方出現問題后,用戶的追責卻被支付寶拒絕。以上賈小姐就是一個不幸的權益受損個案。
如果支付寶面對以上投訴時,可以對用戶進行先行賠付,然后再由支付寶去追債商家,不就好了嗎?支付寶這么做至少比勢單力薄的個人用戶向商家追債來得容易些。
所謂先行賠付,簡單來說,就是消費者在無法獲得應承擔實體義務的經營者賠償時,可以向一個相關第三人索賠,再由該第三人向應承擔實體義務的經營者追償的一種售后服務體系。在消費者-支付寶-共享單車企業這段三角關系中,無疑支付寶就是這個第三方。
翻查《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可見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寶當然屬于其中)也是需要擔責的:1.要求支付機構增加信息透明度,定期公開披露風險事件、客戶投訴等信息,加強客戶和輿論監督;2.要求支付機構及時處理客戶提出的差錯爭議和投訴,對不能有效證明因客戶原因導致的資金損失及時先行賠付。
據@咪crophone 了解,西安已有律師帶領用戶組建酷騎單車維權群,共同商討起訴計劃,擬將支付寶等第三人推上被告席。
當初在支付寶app內,用戶還曾看到宣傳騎行抽獎、免費騎行等活動,但對于共享單車企業的風險提示幾乎不存在。
支付寶,你真的不用承擔責任嗎?微信支付,也在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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