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一汽豐田搬家糾紛待解、兩派員工“各執(zhí)一詞”汽車
6月27日,隨著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豐田”)天津新址開工盛典的舉辦,耗時近一年、引得廣泛關注的一汽豐田銷售總部搬離北京一事基本塵埃落定,但由此事引發(fā)的員工離職風波并沒完全平息。
13名員工不接受“補償方案”。
出品|華汽研究院
6月27日,隨著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汽豐田”)天津新址開工盛典的舉辦,耗時近一年、引得廣泛關注的一汽豐田銷售總部搬離北京一事基本塵埃落定,但由此事引發(fā)的員工離職風波并沒完全平息。
華汽研究院認為,一汽豐田將銷售總部從北京搬遷到天津,雖說是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的必要之舉,但此舉會給部分員工的工作生活帶來較大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一汽豐田有責任采取完備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這方面的負面影響。
在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維度中,員工權益保障是企業(yè)ESG(環(huán)境、社會、治理)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全球對企業(yè)社會責任的要求日益嚴格,員工權益保障已成為ESG合規(guī)的核心議題之一。
正因如此,員工權益保障是華汽研究院成立以來重點關注的議題之一,而一汽豐田總部搬遷事件也是汽車業(yè)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之一。為此,我們分別找兩類一汽豐田員工——跟隨企業(yè)搬遷天津的員工、拒絕搬遷和補償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員工,通過與他們的對話,盡量還原這一事件的真實情況,為行業(yè)和更多車企“降本增效”過程中,提供借鑒。
總部搬離北京的戰(zhàn)略考量
一汽豐田汽車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來,生產和銷售一直處于分離狀態(tài),生產主要集中在天津,銷售總部則位于北京。2024年,一汽豐田開始謀劃將銷售總部從北京環(huán)球金融中心搬至天津濱海,并聲稱此舉意在實現“產銷研一體化”,解決過去產銷分離導致的“協同效率低下、溝通成本高”等問題。
這種產銷分離的狀態(tài)已經存在長達20多年,此番突然求變,除了以上聲稱的原因之外,一汽豐田顯然也有在新的市場競爭形勢之下降本增效的考量。
與其他大多數合資車企一樣,面對汽車電動化轉型的大變局,以及中國新能源汽車企業(yè)日益提升的競爭力,在中國市場一向業(yè)績頗佳的一汽豐田,近年來也感受到了較大的經營壓力。這種壓力也使得公司產銷分離模式的弊端前所未有地凸顯出來,成為一個有必要加以解決的問題。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于一汽豐田而言,將銷售總部從北京搬至天津,既能節(jié)省高昂的辦公成本,又能加強與生產的聯系,提升產、銷、研各環(huán)節(jié)的協同效率,便成為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
只不過,公司異地搬遷這一重大舉措,必然會帶來與員工安排相關的種種問題。
13名員工不接受“補償方案”
此次搬遷涉及到600多名員工,由于種種可以理解的原因,并非所有人都愿意隨公司搬遷到天津。對于不愿意去天津的員工,一汽豐田給予的離職補償方案最初是“N+4”,后來調整為“N+7”,但仍有少部分員工既不愿意去天津,也不愿意接受“N+7”的離職補償,由此形成沖突和僵持的局面。這些員工多為與公司簽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在北京工作生活多年的員工,其中有些員工已快到退休年齡。
此事最新的進展是,一汽豐田在未與這部分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下,停了他們的北京社保,同時在天津為他們繳納社保。涉事員工認為公司此舉涉嫌社保流程違規(guī)。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他們已經著手向北京市朝陽區(qū)相關部門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華汽研究院了解到,處于這種僵持狀態(tài)的員工目前共有13人,在6月25日之前,他們還在北京環(huán)球金融中心的辦公室正常上班,但26日之后,公司搬到天津濱海,他們無法跨省出勤,只能在原工作地外勤打卡。
華汽研究院與這13名員工中的一位取得聯系了解了相關情況,這位員工表示,他們之所以不愿意接受公司提出的離職補償方案,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整個過程中,公司的裁員行動“缺乏民主流程、態(tài)度傲慢、高高在上”。
“公司涉嫌社保流程違規(guī)”
以下為對話實錄(有刪節(jié)):
華汽研究院:你對公司的什么做法感到不滿?
員工A:1、公司在整個搬遷過程中缺乏民主流程,一直在單方面輸出,不聽取員工的反饋。態(tài)度傲慢高高在上,把員工放在對立面。比如在公布政策時,員工最關心的政策內容ppt不公開投屏。
2、對于沒有認可公司方案的員工,公司拒絕再次溝通協商,直接以待崗降薪威脅。我們多次郵件給公司,希望能和公司溝通,但是公司沒有回應。唯一一次公司召集我們線下會議,給我們的反饋就是“你們告去吧”。
華汽研究院:公司沒有對你們表達過其他處理意見?
員工A:是的。至今沒有找過我們,只是堅持之前給我們回復的政策。
公司仗著有雄厚的資金請了紅圈律師,寧可踩紅線,也不和員工溝通協商。在社保轉移前,我們多次郵件提出過不能隨意未經過我們同意轉移社保,但是公司寧可虛構解約也仍然進行流程操作。
華汽研究院:你說的“轉移社?!?,是指公司將你們的社保轉到天津繳納?
員工A:是停掉北京社保,在天津重新開戶繳納天津社保。
停北京社保的前提是解除勞動合同,開天津社保的前提是要有天津的勞動合同。說踩紅線的原因是,我與一汽豐田的勞動合同是工作地點在北京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公司注冊地變更到天津,的確無法繼續(xù)在北京繳納社保。要么在北京要么在天津,只要繳納社保了,就沒有違法。而且這些減員和增員操作都是企業(yè)在系統上自主操作的。
所以企業(yè)完全可以在未經過個人的前提下進行操作。但是操作的前提是企業(yè)要依據事實進行。公司進行了這個操作,相當于提供了虛假前提。
一般企業(yè)操作進行減員,一定是要么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要么直接解約員工,而不是在勞動合同存續(xù)狀態(tài)下進行減員、增員。公司這么做是為了規(guī)避“企業(yè)不能給員工斷繳社?!?,但是規(guī)避一個的同時,卻進行了另一個違規(guī)操作。
華汽研究院:你到現在并沒有辭職,也沒有被辭退,還是屬于一汽豐田的員工?
員工A:我沒有辭職,也沒有被辭退,目前的勞動合同是與一汽豐田工作地點在北京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華汽研究院:你認為,公司在并沒有與您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下停交北京社保,盡管開了天津社保,但這也是不合法的,是吧?
員工A:嚴格上來講,沒有違反社保法,但是涉嫌社保流程違規(guī)。
華汽研究院:與你處境相同的員工共有多少人?
員工A:13個人,平均工齡18年,有三人屬于馬上退休保護期員工。
華汽研究院:你們13個人現在還在一汽豐田正常上班嗎?
員工A:6月25日前都是正常在北京環(huán)球金融中心上班。6月26日后公司地點搬到天津濱海,我們無法跨省出勤,目前只能在原工作地外勤打卡。
華汽研究院:公司有沒有給你們安排具體的工作任務?
員工A:公司發(fā)郵件,要求我的上級領導不給我安排工作內容,不認定加班、不審批出差。在此期間我手里正在推進的業(yè)務,也無法繼續(xù)推進,導致這部分業(yè)務也處于停滯狀態(tài)。
華汽研究院:你們13人現在的工作狀態(tài)都是這樣的?
員工A:是的。
華汽研究院:你們的大部分同事都愿意隨遷天津,也有部分同事接受經濟補償離職,這兩種選擇你們都不接受,為什么?
員工A:不說別人,只說我自己。接受補償,那也要是協商一致的補償,從頭到尾公司都是高高在上地拋出方案讓我簽字,整個過程表現出來的就是傲慢——“就這個方案,別人都同意,為什么你不同意。我不聽你說什么,你愛告就告。”都是這樣一種溝通方式。
我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十幾年,比任何一個決策者(決定搬家的管理者)服務公司時間都長,與其說對補償金額不滿,不如說是對于公司拿捏員工、業(yè)務不專業(yè)的惡心(說這些肯定會被網友攻擊)。
越到后面越覺得,雖然我力量很渺小,但是我也有爭取民主、表達自己意愿、說不的權利,用一個差額買一次說話的權利。人到中年,沒什么機會可以任性,就這次為自己爭取一次(這個可能有些矯情)。
華汽研究院:你們目前的訴求是什么?
員工A:希望公司與我們平等協商解決。
華汽研究院:你們有具體的解決方案的提議嗎?
員工A:并沒有提議,在仲裁階段,我們會在仲裁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進行溝通。
華汽研究院:你還有什么其他補充嗎?
員工A:員工無論什么時候對抗公司都是弱勢群體,公司不分配工作、被合作多年本以為相互信賴的領導同事踢出工作群,公司走的每一步都有強大的法務團隊在指導,我們稍有不慎就會被扣帽子,抓把柄。
無論什么情況下,搬家這件事本身的起因是企業(yè)方,他有權利搬家,但是作為乙方的員工,我們也有協商的權利。本就是雙向選擇,不能仗著自己財大氣粗就強按著頭畫押。既然我當初決定不被按著頭,我也想好了接受目前這些被擠兌的后果。
走勞動仲裁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一兩年都完全有可能,還有可能影響背調。大部分人都要找工作,不希望社保有問題,不希望耗下去。我猜公司也是拿準這個,賭我們耗不起,所以才不協商,壓著我們認慫。這個過程也的確很艱辛。賣慘卻容易被人說活該。
一汽豐田為員工提供三個選擇
關于一汽豐田搬遷天津導致員工離職糾紛一事,有跟隨一汽豐田搬遷的內部與員工(以下稱員工B)向華汽研究院透露了更多細節(jié)。
對于地址搬遷引發(fā)的員工工作上的安排,公司提供了以下三種方案供員工選擇。
一是離職,公司提供“N+7”的經濟補償,對于一些處于孕期、哺乳期的員工,如果離職提供的補償會更高。
二是異地通勤,一些在公司工作多年的員工,家人、戶口和房子都在北京,他們會希望把社保留在北京,對于這樣的訴求公司也可以解決,在北京成立一個分公司,沒有辦公地點,可以掛靠大家的社保。這一次有74%的員工隨遷,其中接近70%的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員工。這些人之所以愿意過去,其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保依然可以留在北京,只不過需要天津通勤。
第三種主要是針對一些新員工,他們既沒有北京戶口也沒有在北京買房,考慮到北京生活成本很高,那就干脆搬去天津工作,以后公司還可以協助他們辦理天津戶口,同時把社保也轉到天津。
以上三個選擇,員工選哪一個都可以。
在需要最后做出選擇的時候,公司給每個員工都發(fā)了意向書,意向書里就有這三個選擇,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做選擇,意向書需要員工本人簽名,然后公司根據員工的選擇進行后續(xù)的安排和推進。
結果有13名員工沒有簽意向書,也就是他們沒有做選擇?!鞍凑展镜倪壿嫞瑳]有做選擇,就默認為愿意跟隨公司搬遷。所以就斷了他們的北京社保,轉到天津上社保?!眴T工B說。
這13名員工都在公司工作多年,而且多數都是在北京出生長大的。正常情況下,如果想繼續(xù)留在公司,他們只需要在意向書上簽名選擇第二個方案,社保就可以留在北京。
那他們?yōu)槭裁礇]有簽呢?員工B表示,不是公司沒有給出選擇,而是他們對公司提供的補償條件不滿意。他們不想折騰,不愿意每天北京天津兩地往返通勤四個小時,這樣太辛苦。如果離職的話他們對“N +7”的補償又不滿意,他們當時也向公司提出了訴求,要求補償更多,但是他們要求太高,公司難以接受,如果滿足了他們的要求,那其他人怎么辦?
“當然他們也有其他的質疑,比如他們認為在事情推進的過程中公司高層溝通態(tài)度不好,或者是遮遮掩掩,拒絕與他們溝通。這個我覺得很難評價。”員工B表示,“因為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那可能感知也會不一樣,如果是以對抗的心態(tài)來看這件事情,就是說打心眼里我就不認同這件事,不想跟著公司搬走,那公司怎么做都不對。這是一個非常主觀的東西,要拿態(tài)度說事,那可能就沒什么可說的了?!?/p>
在員工B看來,公司600多人中有超過70%的人都愿意選擇來天津工作,這可以說明溝通的過程并沒有太大的問題。
這13名員工另外的一個質疑是,公司決策搬家這件事情為什么沒有經過員工的認可和同意?他們認為,公司搬家會影響到員工的工作和生活,那就要征求員工的同意,員工同意搬才能搬。
關于這個問題,員工B找律師朋友做過咨詢。他了解到,在面臨重大經營事項變更的時候,公司有決策權,員工有知情權,這個決策不可能經過所有員工的認可。重大決策要由決策層來做,但是員工有知情權?!叭绻阋蠊驹跊Q策之前去問每個員工的意見,并且要得到每個員工的認可,這個太難了,沒有一家公司能做到。如果要有這樣一個流程的話,那任何一家公司的重大事項可能都決策不了。”他說。
在他看來,公司提供的經濟補償政策是很好的,在業(yè)內算是高水平了。而且,對于愿意隨遷的員工,公司認為你為公司做出了犧牲和努力,那公司也不會虧待,會給你相應的補償表達誠意。除了給予經濟補償之外,公司還為所有愿意跟隨的員工提供了非常好的通勤政策。
那些每天北京天津兩地往返的員工,可以采用彈性工作制,他們每天高鐵移動的時間也可算作出勤時間,月度只要保證每天8小時出勤即可;對于那些選擇搬到天津居住的員工,他們可以不采用彈性工作制,公司每月會給他們多發(fā)2000元錢,讓他們在天津租房子。
對于那13名員工,因為他們的勞動合同還在存續(xù)期,一汽豐田就得給他們發(fā)工資、上社保,這是社保法和勞動法的要求。只是因為他們沒簽意向書,公司就將他們的社保遷到了天津。由于他們不去天津工作,每天只是到北京原來的辦公室去打卡,并沒有承擔實際的工作任務,現在一汽豐田便按照最低標準給他們發(fā)放工資?!艾F在這件事正在走仲裁,”員工B說,“所以后續(xù)的結果將會以法庭的裁定為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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