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米訴極米專利侵權:或影響極米IPO和6.18大促觀點
再加上“6·18”年中大促前夕,這一引爆點可謂殺傷力十足。
近年來,在國家大基金的不斷投入支持和貿易摩擦不斷升級的雙重因素下,我國的科技產業開始快速發展,專利數量節節攀升。與此同時,國內企業對相關行業的專利布局愈加重視,以往只在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才出現的專利訴訟案件,如今在國內也時有發生。
隨著國內相關法律條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相關機構針對被訴侵權對象的調查也愈加嚴厲。而通過在特定時點挑起專利訴訟,以阻止企業上市或并購,也成了如今一些科技企業商戰的工具。
近日,國內兩大投影儀制造商“峰米科技”和科創板擬IPO企業“極米科技”便對簿公堂,展開了激烈的專利訴訟戰。再加上“6·18”年中大促前夕,這一引爆點可謂殺傷力十足。
“6·18”大戰前夕,“兩米”烽煙燃起
6月2日,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關于成都極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極米科技”)旗下主營核心產品侵犯專利權的《民事起訴狀》,上述案件涉案金額合計4600萬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根據公告,涉案專利號為ZL201110086731.9,發明名稱為“高亮度激發方法及基于光波長轉換的發光裝置”,光峰科技系該專利的專利權人,峰米科技已獲該專利授權,進而通過其生產、銷售盈利為母公司光峰科技帶來效益。
極米科技是智能投影領域的“獨角獸”,科創板擬IPO企業,5月8日獲得受理,6月1日剛剛進入問詢階段,便遭遇到同行對手的“精準”訴訟。
峰米科技稱,被告極米科技的被訴侵權產品Z6系列型號投影儀包括Z6和Z6X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完全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構成侵權。峰米科技請求判令極米科技,
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害涉案專利權的Z6系列型號投影儀,并立即銷毀專用于制造被訴侵權產品的模具和設備,銷毀庫存侵權產品;
并請求判令兩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500萬元人民幣,以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00萬元人民幣,合計4600萬元人民幣。
極米遇勁敵,或影響IPO和6.18大促
眾所周知,“6·18”年中大促歷來是各家品牌必爭之地,對于產品主要通過線上電商平臺銷售的極米科技而言,“6·18”更是影響全年營收水平的重要節點。
一旦極米科技侵權一事被實錘,根據新電商法實施“無商標,無專利,無版權”產品面臨強制下架和賠償的規定,極米科技主打的Z系列或將下架,無緣“6·18”大促。對于極米科技無疑是沉重一擊。
據悉,極米科技前段時間正式發起IPO沖刺。其招股書顯示,智能微投產品近三年營收占比近90%。
被峰米科技起訴侵權的“Z系列”,表面上占極米科技營收的30%左右,但實際上其智能微投基本都使用同樣的核心專利平臺。如果“Z系列”侵權成立,則極米科技的其他智能微投品類亦可能面臨同樣的風險。
極米科技若錯過“6·18”年中大促的銷售旺季,主力產品又遭起訴專利侵權,這波沖刺IPO,無疑會大受影響。
科創企業需牢固專利護城墻
科技企業間的專利訴訟很常見。涉及到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可能會引發更多關注。
此前科創板上市公司晶豐明源便在離上會“臨門一腳”之時因出現涉訴事項被取消審議。
6月2日剛剛過會的科創板公司敏芯股份也經歷了歌爾股份的專利訴訟。
這些科創企業之間的專利糾紛可謂是“給行業敲響警鐘”,想要在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行業立足,必須要有“真實力”。
知識產權是科技企業持續創新能力和盈利能力的直接體現,專利之爭也越來越多地成為科技型企業之間競爭的途徑,一旦陷入相關糾紛勢必為企業發展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因此,處于風口浪尖的科創板企業尤其應在知識產權體系方面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建立牢固的護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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