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子科技上訴被駁回,鄭剛訴錘子科技1500萬借款案二審勝訴快訊
與錘子科技公司簽訂《貸款協議》,錘子科技的投資人鄭剛,鄭剛旗下公司和錘子科技雙方約定借期內利率為年利率6%。
【TechWeb】6月26日消息,羅永浩與紫輝創投CEO鄭剛“1500萬借款”糾紛二審判決落地。昨日鄭剛在視頻號上放出了判決書全文。
判決書顯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錘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錘子科技”)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5月18日鄭剛曾發視頻稱與錘子科技借款1500萬的訴訟已經打贏,法院剛判下來。錘子科技被判令償還借款1500萬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承擔訴訟費共計約12.7萬元。鄭剛稱錘子方面覺得6%利率高。隨后,錘子科技提起上訴。
鄭剛最新放出的二審判決書顯示,錘子科技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要求以未還本金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錘子科技稱,按照借期內的利息標準計算,超出其損失數額一倍,已經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且錘子科技公司一直對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債務,秉持著妥善處理的原則,盡最大能力進行償還。在錘子科技公司本就債務重重時,以遠超出被上訴人實際損失的標準計算逾期利息,無疑加重了錘子科技公司的負擔。
但二審法院認為,鄭剛旗下公司和錘子科技雙方約定借期內利率為年利率6%,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予以支持。最終駁回錘子科技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2016年10月,鄭剛旗下的蘇州紫輝盛網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和蘇州紫輝天馬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與錘子科技公司簽訂《貸款協議》,約定向錘子科技提供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兩筆無息借款,錘子科技用于公司日常經營。貸款到期時間為2018年7月。到了2018年7月,雙方又續簽協議,將貸款展期至2023年6月,同時約定貸款利息按照年利率6%計算,到期還本付息。貸款到期后,錘子科技并未償還。
隨后,紫輝將錘子科技訴至法院,要求償還貸款。
2023年9月,鄭剛還曾發文“聲討”羅永浩,討要“1500萬元借款”,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據媒體報道,鄭剛與羅永浩之間的矛盾始于錘子科技破產后的利益分配和溝通問題,并在羅永浩新創業項目“Thin Red Line”的融資協議中激化。
據稱,羅永浩在AR創業公司“Thin Red Line”融資后,提出以新公司5%的股權補償錘子科技老股東,但條件是接受補償的投資人需放棄對錘子科技的回購權。
鄭剛認為該協議“不地道”:新公司0.69%的股權(價值約3500萬元)與錘子科技15億元的投資相比,補償比例極低,且要求投資人放棄回購權是“要挾”。
羅永浩則回應稱協議完全自愿,已通過郵件和微信與所有股東逐一確認,且強調“投資失敗是常態,補償出于情感而非法定義務”。
此后,羅永浩還曾發布長文回應其與錘子科技投資人鄭剛的欠款糾紛。
羅永浩稱,從2023年一月份開始,錘子科技的投資人鄭剛,在社交網絡和一些自媒體上對其進行人身攻擊、誹謗和造謠中傷。公司法務已經完成了相關證據和材料的取證,將對鄭剛正式起訴。
今年5月19日,據紅星資本局報道,羅永浩起訴鄭剛名譽侵權等案件也在進行中,暫未開庭。(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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