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圈出海記區塊鏈
人們站在山的這一端,想著海那邊的空氣都帶著金錢的氣息。
作為一條公鏈的創始人,Lin(化名)最近在帶領團隊出海。
一周之內,Lin飛了美國硅谷、紐約、舊金山等地,見了9個native speaker(說本族語的人)。
選擇出海的主要原因不必多說,技術出身的Lin也不甚認同國內浮躁的環境。而尋找native speaker,是Lin認知中出海的必要一環。
Native speaker的選擇不一定是要白人,土生土長于當地的華人也好。但這個native speaker要是當地圈子中人,且有一定的影響力,即營銷概念上的KOL。
Lin最后用幾十萬人民幣搞定了硅谷這個節點,包括這個節點在內,Lin公鏈國外真實用戶的增長,每天規模有三四千人,這些人里,一半以上是白人。
而Lin和他的出海項目只是大潮中的一朵浪花。
成長于信息時代,受著區塊鏈分布式概念熏陶的人們,總認為自己能成為楚門。
1、出海聚焦地:新加坡
對于區塊鏈行業來說,出海已經不是一個新詞。
人們站在山的這一端,嘗試著翻過去見到海,并想海那邊的空氣都帶著金錢的氣息。
去年9·4之后,包括交易所、公鏈以及DApp等項目方,皆有相當比例出海。如今,幾乎所有項目,都會稱其基金會主體在海外。
但主體外遷并非是市場也外遷。作為最大的一片后花園,中國向來沒有缺少各懷心思的園丁。
只是苦于市場已變得更熊,甚至LP們也失卻投資興趣,部分Tokenfund們沒了支持,直接表示“我們沒有錢了”。
老園丁們,新園丁們,做事也好,不做事也罷,總是要有備用花園。
新的土壤西至瑞士、美國,東至日韓,南到新加坡。
即便在這些異域,金錢的味道也不同。一位經手項目出海業務的投行人士Andy(化名)表示,這些地點中,雖然瑞士有加密谷,但比較偏遠,出海的費用也較高;而美國法律完善,監管相對嚴厲。Lin也表示,選擇美國,是因為在美國發行空氣幣會被抓。
比較起來,新加坡是Andy推薦的出海之地,可用華語交流很適合國內一些起于草莽的項目方。
在新加坡市中心最高大樓Republic Plaza中,火幣投資的孵化器Bitttemple拿下了3層空間。
圍繞著“出海”二字而形成的生態,就像血管,嵌進了新加坡的水泥身體。
加之,最近各國監管政策的相繼出臺,一些歐美、印度、韓國的項目也謀求出海至新加坡。
“新加坡成為最好的選擇之一,是其法律相對的嚴謹,法律意見書等都是比較有公信力的。項目方也都傾向于聘請新加坡的律師,一來能使交易所滿意,二來,也能提供給新加坡金管局,判斷項目發行的代幣,是否是‘非金融屬性代幣’(有具體應用場景,不參與分紅的代幣)。”Andy表示。
這些項目雖然蜂擁而至,目標卻不是新加坡市場。不然,不到600萬人口的彈丸之地,根本不夠這些項目瓜分。
而除新加坡外,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也都是設立公司的風水寶地。
2、出海注意點:撒下KOL星火
雖然出海趨勢存在許久,但是一開始做這事兒的只是一些公關公司。
這些公關公司會在國外的媒體為項目方做投放,尋求一些曝光,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Lin表示自己曾踩過這些公司的坑,并認為僅僅是將消息傳達出去是不夠的:
“首先,你的確得在當地的媒體發相關新聞,建立起認知是基礎;第二,你要找到當地的負責人,做當地的社群;第三,和國內一樣,談好利益的分成;第四,培養當地的信仰,團隊成員可以多做直播,也可以舉辦開發者大賽等;第五,就是重復這個過程。”
這也是Lin會親自跑去美國的原因。
Lin還在為團隊招收外籍員工,“你要把團隊變成以英語人才為主要方向的團隊,出海就會容易許多。包括東南亞在內,英語都是通行的。”Lin頓了頓,“當然,除了越南。”
“此外,你和老外交流時候千萬不要繞彎子,一是一、二是二。這里不含褒貶,是說做事情一定要透明。像是我們在國外市場就公布了我們的融資額,這在國內是可以隱藏的點。”
一番考察后,Lin認為美國的西海岸比之東海岸更加適合出海,而西海岸中的硅谷,人人都玩虛擬貨幣的氛圍更適合本土化。
Lin找到了在硅谷的KOL,并成功接觸到了當地的文化圈子。但這件事沒有描述起來這么容易。
“我們花了很大功夫去找。同事篩選后遞到我手中的50個人里,我也只選擇3個到4個做最終面試。”
Lin與挑選出來的KOL約在了一家中餐館,這位KOL恰巧是華人。許是交談甚歡,Lin說,這家開在異域的餐館,做的菜比開在他國內公司樓下的還要好吃。
與“百里挑一”相符合的是這些KOL的價格。Lin表示KOL們一條twitter高的能叫價幾萬美金,而他們的粉絲可能也就1萬、2萬,但水分要比國內小很多。對于如何降低這部分成本,Lin略得意地笑了一聲:“我英語好啊,沒有語言障礙這個關卡,不會聊得對方厭倦。”
聊天不厭倦,才能繼續交流,培養起KOL對項目的信仰才更可能。
當KOL成了信仰者,或是為了利益,成了當地星火,本土社群也就有了希望。
“更重要的,是要切身出國去考察,去見面。”Lin表示,“如果通過網絡就能遠程出海的話,那么全中國的企業就都可以出海了。”
此外,Lin還分享了個經驗:招經濟不景氣的俄羅斯的工程師,薪資待遇能比歐美的低一半。
此時的選擇,不是外來的和尚能念經,而是外來的和尚更適合外國。
3、出海的流程:明碼標價,有路可通
世界因各種命運相互牽扯而平衡。
區塊鏈項目旺盛的出海需求,也直接催生了完整的投行業務。這些投行將昔日公關公司外出宣傳的業務歸于囊中,還增加了從項目誕生到出海的完整體系。
耳朵財經得到了一份資料,這份資料上有相對完整的項目出海路徑,大概包括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前期準備階段。這一階段是梳理項目,使得項目具備項目該有的要素。具體包括完善項目團隊,撰寫白皮書、開設官網、注冊基金會種種。
第二個階段,是中期發展階段。這一階段是幫助項目發展,得到相應的資金、輿論支持。具體包括準備通稿、組建社群、媒體宣傳、進行私募、公募等等。
第三個階段,是后期成型階段。這一階段是幫助項目上所,以及一些投后管理業務。具體包括對接、上線交易所,以及后期宣傳、做市值管理等等。
這份資料上羅列了參考價碼,每一步驟從數千美元至數萬美元不等,其中較為昂貴的,是涉及到技術以及法務部分。而和交易所對接的步驟,寫著“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家投行的相關負責人對耳朵財經表示,按上述體系,給一個項目搭建好架構,需要1個月左右,技術上實現代幣上線,需要十來天。
而萬能的潤滑油——“錢”充足的話,從白皮書到上交易所,可以控制在兩個半月。
當項目開始出海,同時想要出海的還會有項目創始人。
這些創始人有很多出海的理由:更快的進行戰略布局,或是想逃避一些什么。在Andy的表述中,不乏一些大佬拖家帶口的在嘗試出海。
囿于關系、利益,每一家投行推薦的“人出海”地點也不盡相同。
但是這些服務無一例外,都是明碼標價,有路可通。
4、出海神奇點:誰都可成立“基金會”
宣傳一個新事物時候,有一些新概念包裝會讓事物變得不明覺厲。
如今區塊鏈項目大多會宣傳自己在海外成立了“基金會”,冠之以“非盈利”的名號。
對于這一點,海外一公鏈項目創始人Frank(化名)表示:
“其中一些不過是私人公司而已,公司名字會有Fund、Capitals等字眼”;
“幾乎沒有公司會拿私募基金牌照”;
“主要是有個公司在國外,根本沒有收入,稅都不用交”。
Frank甚至表示,如果耳朵財經愿意,也可以成立這么一個空殼公司。
耳朵財經聯系了一家新加坡本地的投行機構,其負責人Tony也表示,新加坡本地并不存在“基金會”這個說法,英語中意思,翻譯成“公共擔保有限公司”更為恰當。
Tony進一步表示,在新加坡成立公司,至少需要一個本地董事,這個人需要是新加坡人、持有綠卡,或是拿到工作準證的人。
“找當地公民最容易,每一年向其支付一定數目美金即可。”Tony補充道。
除了新加坡,香港也是一些項目選擇設立殼公司的地點,但是最近有一個項目玩脫了。
這個項目是KuCoin。兩個多星期前,KuCoin在香港的辦公室被國外客戶曝光,一篇名為“Major Crypto Exchange KuCoin HongKong Offices are Empty”的稿子流傳于外網之上。
雖然KuCoin后來做出回應,稱公司地址另有他處,但是其在香港的怯,已經顯露了出來。
為了將架構搭建得更復雜,一些公司還會選擇去更小的國家找代理法人。再通過操作,使得公司背后由另一個更小的國家持有,相關信息不予公開,這樣子控股公司可以更多一層。
“要花錢付出成本去查的話,就沒有什么人會去查了。”Frank表示。
5、出海的后續:大佬買別墅,而你打地鋪
如前文所述,從業者都在尋求出海。
自傳統行業就備受關注的薛蠻子,今年一月底在京都買下了一條街,打造蠻子民宿。媒體報道,2月底時候,薛蠻子還在“三點鐘火星財經學習成長社群”提及將發行蠻子幣,表示要把其蠻子民宿做成分布式AirBnb。
彼時,蠻子民宿的消息傳出時,有人調侃道:“大佬買別墅,而你打地鋪。”
薛蠻子近期的微博沒再顯示定位。此前8月5日,薛蠻子發了一條在“柬埔寨的西哈努克港之高隆島”的微博。
與中國一海之隔的日本,就像是古時盛傳的蓬萊仙境,吸引著諸多行業人士前去。
AI未來財經在5月份時候報道稱:“李笑來的公司遷到了日本,另一位幣圈的知名人物老貓的公司也布局日本,Dfund創始人趙東在東京買房,舉家搬遷。相當一部分區塊鏈企業和大佬又在日本完成了集結匯合,原因無他,一是監管寬松,二是離中國近,方便。”
同在日本的還有“比特幣耶穌”Roger Ver。Roger Ver放棄了美籍國籍,移居日本,運營著網站Bitcoin.com。
有人放棄美國也就有人追求美國。寶二爺在美國的“韭菜莊園”早就聞名行業,“一姐”何一也多在美國活動。
只是,這些項目和大佬選擇出海,是否真能如楚門一樣,突破邊界,嗅到另一種空氣,仍舊存疑。
耳朵財經咨詢了一位資深的法律人士,后者提醒道:
“自2017年9月4日之后,無論發行主體是否為海外項目方,只要在中國境內發售、非法公開東西,都是非法行為。
司法機關目前主要關注的是在我國境內是否有“實質經營的行為”,如果運營人員在國內實質經營的行為,則涉嫌非法經營。
根據《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非法公開融資行為的性質做出了界定——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ICO最大的兩個刑事風險是詐騙和非法經營。詐騙即空氣幣的問題,實際上具體考察項目是否構成詐騙,是有一個參考指標,那就是項目方的CTO是否夠專業,他的能力和經驗,可能會影響案件的定性。
至于是否涉嫌非法經營罪,要參考項目方的此項服務是否持牌,如果沒有牌照去做期貨證券跨境支付或者是一般的支付結算業務都會構成非法經營罪。”
所有依靠關系伸出去的枝,捋一捋,總是能再連根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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