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投資人,維權的終極目的是什么?金融
投資人要知道刑事案件的特點,投資人要知道刑事案件的特點,就是咱們投資人的機會。
綜上,網貸維權是持久戰,且復雜多變,應當做好心理準備和戰術準備。投資人要知道刑事案件的特點,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心態,步步為營,合理合法理性維權。
昨天,網貸圈老友們發來幾張公安局的立案通知書,有評論說這是網貸投資人集體的勝利,作為代理過維權的法律老兵,俺在反思,我們投資人艱辛維權的終極目的到底是什么?立案能滿足我們的需求嗎?
一、刑事立案是一把雙刃劍
據颯姐所知,有些律師是以刑事立案為收費節點的,也就是說前期律師不收費,一旦立案成功即付大額費用,因此,會強化網貸投資人多次報案的情緒。
這種做法我們不置評,但是網貸行業維權有不同的特點,那就是:
一旦刑事立案,平臺老板本人的還款意愿隨即大打折扣。
就我們的經驗,公訴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涉事人員會被紛紛帶進警局,有的進行詢問,有的進行訊問,通常很快可以劃定“嫌疑人范圍”,畢竟公司組織架構都是網上公示的,員工之間也能夠印證。
因此,很快平臺CEO、COO、CFO等就會被采取強制措施,也就是刑事拘留,這時候他們已經基本與外界隔絕,手機等通訊工具被扣押。
此時,通常是平臺老板和高管的太太們著急救人,聘請律師,找熟人,與投資人協商等。
但恕我直言,這些太太們掌握的社會資源有限,也不會拿著自己和孩子的保命錢救自己的先生(阿彌陀佛么么噠,這就是現實),所以,投資人此時能拿到的回款較少,甚至沒有。
二、單個人理性與集體非理性
颯姐的親友也有“中雷”群眾,如果她單獨來找颯姐問:到底該不該采取法律手段對付平臺老板?
俺的回答一定是:應該。
沒錯,我們每一位投資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是法治的進步,應當鼓勵。
但是,如果全體投資人組團來咨詢,到底應不應該報案把老板抓進去?
俺的回答通常是:具體分析。
這就要回到咱們做事情的初衷,我們投資人只是想把錢要回來,甚至本金回來就行,而不是非要把誰置于“動輒無期徒刑”的境地。
那就要分析“基本面”,當年咱們投資一家平臺也是精挑細選、認真考察過的,基礎資產不行的平臺咱們早就淘汰它了,所以,真正我們下血本投資的平臺還是有一定資產質量的。
因此,取得平臺涉嫌違法犯罪的證據之后,不需要立刻下手斬殺,而是,“懸”在平臺頭上,督促其為投資人繼續“打工”,追索放出去的貸款,尋找躲避的真實借款人等。
當然,這要拿捏一個度,如果平臺老板有潛逃撤攤子的行動,立即扭送到公安局。
三、已立案,如何繼續追資金
誠如上文,已經立案的情況下,由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都是公訴案件,在偵查期間需要保密辦案,我們投資人及其代理人很難看到正在形成的卷宗,甚至案件辦理的進度都不能及時知悉。
這時候,不要怪一線辦案的警察,他們如果把風聲放出來,也怕一些不法分子會銷毀證據或狗急跳墻。
颯姐曾經在某經偵大隊看見過投資人寫各種舉報公安辦案不利的文書,俺個人認為,意義不大,也許還會傷了辦案人員的心。
說實話,追贓這種事,是“良心活”,動不動就罵人家,還去上級領導那里反映人家問題,將心比心,人家會怎么想?!
此時,最好的辦法是:
1.閉上嘴,默默收集線索。少說話,多辦事,定期安排固定人員與警方辦案人員溝通,其他時間不去單個滋擾警方;
2.積極安排投友們發現、收集與財產相關的線索與實際控制人隱匿地點相關的信息;
3.綜合大家碎片化的信息,整理成書面材料,用EMS寄送給辦案民警,切記:在快遞單上寫明,到底寄送了哪些什么樣的材料,以留存證據。
四、面對嫌疑人家屬,克制理性
網貸刑案的嫌疑人以男性為主,其家屬以女性為主。通常,我們看到的都是帶著一兩個孩子的家庭婦女疲于應付突然的刑案。
對待這些家屬,咱們還是要保持克制和理性,整日到人家門口蹲守,威脅傷害人家孩子,都是錯誤的,甚至是違法犯罪行為。
經過一開始的慌張期,網貸刑案的家屬就會平靜下來,想要怎么解決問題,此時,聘請的律師會建議:與被害人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犯罪嫌疑人能夠減輕刑事處罰的重要路徑,此時,就是咱們投資人的機會。
選出合適的投資人代表,與嫌疑人家屬談判,力求取得部分現金+部分書面承諾,要想100%讓家屬把窟窿都堵上,不現實,不如實事求是,先拿到一部分現金,然后再協商后續還款事宜。
刑事和解,據颯姐多年辦案經驗,一般在偵查階段前期+開庭前進行,此時,家屬的心情最為迫切,改定性的現實可能性較大,所以,家屬一般愿意拿出誠意來談,也愿意付出一定成本,這兩次機會,請投資人一定重點把握。
結語
綜上,網貸維權是持久戰,且復雜多變,應當做好心理準備和戰術準備。
投資人要知道刑事案件的特點,了解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心態,步步為營,合理合法理性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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