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向“電視貓”索賠500萬:侵權播放《歌手》第六季觀點
導讀
4月9日消息,據北京海淀法院通報,因認為上海千杉網絡技術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的“電視貓”提供《歌手》第六季作品的在線播放服務,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其…
4月9日消息,據北京海淀法院通報,因認為上海千杉網絡技術發展有限公司運營的“電視貓”提供《歌手》第六季作品的在線播放服務,優酷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提供涉案節目,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0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優酷公司起訴稱,《歌手》第六季(2018《歌手》)是湖南衛視推出的一檔大型音樂競技綜藝節目,具有龐大的觀眾群和社會影響力。涉案節目自2018年 1月12日起每周五22:00在湖南衛視播出。節目邀請了汪峰、張韶涵、騰格爾等國內外知名歌手同臺競技,為觀眾提供了一場視覺和聽覺盛宴,吸引了大批觀眾。
涉案節目自第一期首播后,收視率保持高位,并基本連續名列同期綜藝節目收視率前三。涉案節目同期在網絡上線后,播放量已達數億,具有極高的人氣和關注度。原告花費了巨額成本從權利人處取得了涉案節目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為涉案節目進行了深度的廣告宣傳,營造了極高的網絡觀看熱度。
在涉案節目熱播期間,原告發現被告通過其運營的“電視貓”電視應用向不特定的網絡用戶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線播放服務。原告認為被告行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
(來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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