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與平臺互相封殺:蘇寧金融理財通等停發新產品金融
金交所和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合作再受關注,有的金交所業務收入的1/3是來自與互金平臺合發理財產品,金交所和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原因主要是金交所有兩大。
近期,在部際聯席會議清理整頓6?30大限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7?15大限的雙重壓力下,金交所與互金平臺互相“封殺”,主動或被動不再合作
近期,在部際聯席會議清理整頓6?30大限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7?15大限的雙重壓力下,金交所與互金平臺互相“封殺”,主動或被動不再合作。
身陷傳聞的陸金所緊急下線部分金交所合作產品,引發市場關注。目前,蘇寧金融、騰訊理財通等多家互金平臺已停發金交所新產品。
記者獲悉,在雙重打壓之下,金交所主動或被動取消與P2P等互金平臺合作,停發理財產品,對金交所的業務沖擊較大。有的金交所業務收入的1/3是來自與互金平臺合發理財產品。金交所與平臺的分成,高的可從項目利潤中分成約70%。業內人士預計年底或出現金交所倒閉潮,行業重新洗牌。
清理整頓交易所大事記
2011年11月國務院發文,建立由證監會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2012年7月
國務院發布《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劃出交易場所業務紅線: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等。
2016年12月
僑興債違約事件,將地方股交所推向風口浪尖。
2017年1月9日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京召開,決定開展一次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活動,利用半年時間集中整治規范。
2017年2月10日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稱,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規范或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的交易場所予以撤銷關閉。
2017年6月30日
互金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通知要求,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多平臺停發金交所新產品,觀望中
近日,金交所和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合作再受關注。上周陸金所傳出下架部分涉嫌違規的金交所產品。蘇寧金融、網易理財等互金平臺對金交所產品的態度也在發生轉變。
根據新京報記者此前在金交所產品測評中的梳理,包括順手付(現更名順豐金融)、樂視金融、騰訊理財通、百度理財、網易理財、萬達財富等平臺,均有地方金交所(中心)掛牌的產品。
記者25日瀏覽各大互金平臺發現,以往普遍會出現金交所產品的定期理財頁面發生了變化。蘇寧金融官網介紹稱,定期理財中的固收理財主要是財富安享系列產品,由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備案登記。而目前蘇寧固收理財頁面并無產品,顯示為“即將上線”。網易理財的定期理財區域也無相應產品,此前其固定收益類產品也有的來自金融資產交易所。
此外,騰訊理財通“定期理財”頁面25日僅顯示3款基金產品。順豐定期理財產品自7月15日后便無更新且多款產品出現在轉讓欄。
關于與金交所的合作,騰訊理財通相關負責人表示,金交所相關產品按監管政策走。百度理財方面表示,“目前,百度理財嚴格執行了64號文的監管要求。”截至記者發稿時,處于風口浪尖的陸金所尚未對此作出回應。
7月初,一份關于互聯網平臺與交易所合作整頓的文件流出,被稱作64號文件。其中要求,互聯網平臺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同時,互聯網平臺須積極配合各類交易場所,妥善化解存量違法違規業務。”
一位互聯網金融公司人士告訴記者,由于上半年監管層面對與金交所合作的關注,該公司和一些金融交易所停止了合作,目前不再有增量,存量因為投資周期的原因不受影響。“未來肯定還會做,但會按照嚴格的標準執行。”
“不一定是所有互聯網平臺和金交所的合作不合規,而是目前的大環境下,平臺謹慎的做法。”另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的負責人說,前段時間互金整治小組的文件并非對金交所模式一刀切,而是針對以往明顯的一些涉嫌違規問題。
他表示,目前很多平臺也在觀望,所謂的下架可能是出于輿論和監管環境的考慮。因為金交所的監管還不明確,有的地方已經對互聯網平臺的合作摸底。
互金平臺為部分金交所帶來三成收入
業內人士表示,一些金交所與互金平臺合作發產品的收入占其總收入的30%左右。
業內人士表示,在互聯網平臺發行金交所產品主要方式有三種,資產收益權轉讓、定向融資計劃和定向委托投資計劃,都是違法違規的重災區,是本次64號文監管的重點。
上述人士表示,金交所合作產品模式主要面臨的合規風險是收益權的拆分轉讓。由于底層資產的金額較大不利于募集,互聯網平臺往往與金交所合作通過分期募集、金額拆分等形式將收益權分拆,以達到降低投資者門檻的目的。并且底層資產為私募、券商、信托等資管計劃的產品需要滿足合格投資者的要求,但不少互聯網平臺產品設置的門檻遠低于監管要求。
在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研究員顧雷看來,金交所在誕生之初就開始跟P2P等互聯網平臺合作,尤其是大量國資背景的金交所,為互聯網平臺增信背書,贏取投資者信任。
金融監管研究院研究員許繼璋、顏穎介紹,在7月15日清整辦規定的檢查大限到來之前,有超過40家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和金交中心都有和互聯網平臺進行合作。
他們認為,金交所和互聯網平臺合作的原因主要是金交所有兩大“優點”。一是金交所都是由省級單位籌辦的,是標準的國企,有增信效果。二是金交所可以實現大標的包裝和拆分,融資機構通過資管計劃和信托將產品包裝,再通過金交所分期掛牌起到資產拆分的作用,可以將互聯網平臺上難以直接募集的大標資產輕松化整為零,也可以繞過監管單個項目不超過200投資人的規定。
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金交所和金交中心都是由省級單位籌辦。比如百度理財合作的西安百金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和開鑫金服合作的江蘇開金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就是民營企業,并且是百度理財和開鑫金服的關聯方。
顧雷表示,金交所與互金平臺合作分成模式比較復雜,主要有三種:不負責設計產品和發行,只收取轉讓費,一般收取標的金額的萬分之二到萬分之五;第二,金交所負責尋找項目和設計產品,并幫助互金平臺尋找客戶,則要從該項目利潤中分成約50%;第三,在第二種基礎上,如果金交所擁有更多的渠道和資源,那么,則要從該項目利潤中分成約70%。
“尤其是50%甚至70%的利潤分成,對于金交所很具有誘惑力。這也就解釋了為何金交所熱衷于與P2P等互金平臺合作。”顧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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