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平臺小心了!違規提供首付貸將被嚴懲金融
據財新消息,住建部近期聯合央行、銀監會發文要求嚴禁違規“首付貸”,堅決打擊房地產中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貸公司的違規行為,并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實質性懲罰措施。
據財新消息,住建部近期聯合央行、銀監會發文要求嚴禁違規“首付貸”,堅決打擊房地產中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貸公司的違規行為,并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實質性懲罰措施。
早在2016年3月,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表態稱,央行與相關部門一起,結合即將開始的互聯網金融的專項整治活動,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他 們與P2P平臺合作開展的金融業務進行清理和整頓,打擊為客戶提供首付貸融資、加大購房杠桿、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行為。
而此前,住建部、銀監會等七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界定了首付貸違規。《意見》指出,中介機構不得強迫委托人選擇其指定的金融機構,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傭等費用。
事實上,去年9月,工商銀行蘇州分行就因 “首付貸”問題被蘇州銀監分局罰款25萬元,民生銀行蘇州分行于10月8日因“首付貸”被江蘇銀監局罰款30萬元。
2017年3月24日,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第四條明確,商業銀行要核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對使用“首付貸”等金融產品加杠桿的客戶,應拒絕發放貸款。同時,各商業銀行應加強消費貸及其他無抵押信用貸款的管理,嚴禁以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等名義貸出資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第八條明確,各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尾款貸等違法違規金融產品和服務。對于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中介機構,各商業銀行應立即中止與其業務合作。
“今后銀行和民間金融都不會去碰首付貸。但實際上,首付貸已存在多年,在被打壓后,需求還在,可能會以別的形式出現,如消費信用貸款、裝修貸等。”廣東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秘書長徐北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據互聯網金融新聞中心了解,雖然政策上全面禁止了“首付貸”的發放,但是“首付貸”的市場需求還在。目前,市場上還存在多個披著“馬甲”的“首付貸”產品,如“裝修貸”“消費貸”等。
據此前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廣州一小額貸款公司的推銷電話中透露,可以通過無抵押信用貸款,一個月入萬元左右的普通市民可以獲得30-50萬元無抵押信用貸款,貸款可以用于墊付首付款。
實際上,也有互聯網金融平臺曾被曝出線下門店暗藏違規現象,其房屋抵押類短期貸款業務可辦理用途為買房的貸款,涉嫌“首付貸”業務。
盡管首付貸已經成為一個“監管風口”,但在需求的驅動下,首付貸依舊難以完全禁止。
【來源:網貸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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